一则“莫兰特营收116.8亿”的消息在各大社交平台热传,配图往往是这位NBA灰熊队当家球星手持签名鞋、或是在球场上的高光瞬间,乍一看,这位年仅25岁的控卫仿佛一夜之间跻身全球商业价值金字塔尖,与乔丹、詹姆斯并肩,稍微具备财务常识的人都会本能地皱眉:116.8亿,单位是什么?美元还是人民币?是个人营收,还是其所代言品牌的总销售额?热传的狂欢之下,真相往往比标题脆弱得多。
我们需要先厘清“营收”与“收入”的本质区别,在商业语境中,营收通常指一家公司在一定周期内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总收入,而运动员的个人商业版图,通常包括年薪、代言费、品牌授权、自创品牌销售额等,若说莫兰特“营收116.8亿”,最合理的解释,或许是他所代言的球鞋品牌Air Jordan在其个人签名鞋系列带动下的整体销售额达到116.8亿,即便如此,这个数字也夸张得离谱。

可以做一个粗糙的比对,据福布斯历年数据,全球收入最高的运动员——无论是巅峰期的梅西、C罗还是詹姆斯——其年收入约为1.2亿至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6亿至9.4亿元,116.8亿人民币相当于约16亿美元,也就是说,莫兰特的“营收”要接近全球顶级运动员年收入的13到15倍,更何况,莫兰特尚未获得MVP或总冠军,其场外风波(包括持枪事件)刚平息不久,个人形象仍处于修复期。《福布斯》2024年全球运动员收入榜中,他的排名甚至未能进入前20,这样的背景下,“116.8亿”更像是一个人为炮制的天文数字,用以收割眼球。
这个数字从何而来?一个可能的来源是,耐克或Air Jordan品牌的全球总营收,或是整个篮球鞋品类在某电商平台上的成交总额,另一个可能是将莫兰特签名鞋在二级市场的溢价、联名款的炒作、乃至NFT等数字藏品交易额强行叠加,得出一个充满泡沫的虚数,这种数字游戏并不新鲜,几年前,“库里营收破百亿”的谣言就曾甚嚣尘上,后来被证实是将安德玛公司篮球品类的全球销售收入算到了库里个人头上,同样的剧本换了个主角,继续在“流量视网膜”上狂欢。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种数字热传折射出一种畸形的体育商业审美,我们热衷于将运动员捧成“行走的印钞机”,用冷冰冰的营收数字替代对其技术、意志和人格的讨论,当“莫兰特营收116.8亿”刷屏时,人们关注的不是他在场上的极限变向、关键球处理,也不是他如何从底层社区崛起、如何应对伤病与舆论危机,而是一个被无限放大的商业符号,这种扭曲的叙事,恰恰是职业体育过度资本化的缩影。
退一步说,即便莫兰特真有朝一日达到百亿量级的商业价值,那也必定是建立在球队成绩、个人形象、品牌长期经营以及全球市场扩张的综合作用下,不可能依靠一条来路不明的截图完成飞跃,热传的狂欢只会维持三分钟,三分钟后,人们继续滑向下一条短视频,而那个荒谬的数字却可能沉淀为某种“大众记忆”,在未来被断章取义地引用,成为新的“事实”。

面对“116.8亿”,我们至少该问一句:钱从哪来?流向何处?是谁在替谁数钱?当数字失去单位、失去来源、失去语境,它就只是一串喧嚣的流量密码,而非真正的商业成就,体育的美,不该被这样简单的数字所遮蔽,下一次再看到“某某营收破百亿”时,不妨先让子弹飞一会儿——理性,才是对运动员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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